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|
防治對象
|
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|
施用方式
|
甘藍
|
小菜蛾
|
10-20毫升/畝
|
噴霧
|
|
使用技術要求:
1、為達到最佳防治效果,推薦在卵孵盛期或盡可能在幼蟲發育初期使用。 2、間隔7-10天施藥一次,每季作物最多用藥2次。 3、大風天或預計1小時內降雨,請勿施藥。傍晚施藥更有利于藥效的充分發揮。
|
產品性能:
本品由兩種具有不用作用機制的殺蟲有效成分混配而成,適于害蟲綜合治理及抗性管理;具有胃毒、觸殺作用,且具有一定的殺卵作用,滲透性強,殺蟲速度快,持效期長,耐雨水沖刷。
|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在甘藍上的安全間隔期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 2、本品不可與呈堿性的農藥等物質混合使用。 3、本品對蜜蜂、魚類等水生生物、家蠶有毒,施藥期間應避免對周圍蜂群的影響,開花植物花期、蠶室和桑園附近禁用。遠離水產養殖區施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。赤眼蜂等天敵放飛區禁用。 4、為延緩害蟲抗性產生,建議與其它不同作用機理的殺蟲劑交替使用 5、施藥前:詳細閱讀產品標簽。配藥時應穿長袖襯衣、長褲和戴手套。避免身體接觸藥液,配好后須洗凈雙手。施藥時:必須穿戴保護衣物,避免吸入霧滴或直接接觸藥液。不可進食或抽煙。必須遠離水源、禽畜區。避免藥霧漂移到其他人體或牲畜上。施藥后:藥液干后方可進入施藥區。清洗全身并換洗噴藥時穿的衣物。用后的空藥袋,絕不盛載其它物品,應打洞埋入土中。 6、不要使用裝過藥液的容器貯存飼料。 7、清洗藥械后的廢液應引入廢水溝中,避免污染河流和其它水源。 8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
|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癥狀:過量誤服,可導致腹瀉發生。穿好防護服避免藥劑直接接觸,在藥液干燥前,請不要未穿防護衣進入防護區。 1、誤觸:皮膚接觸藥液后,請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。 2、誤服:飲水1-2杯后,用手指摳喉管引吐,并請醫生治療。 3、誤入眼睛:用大量清水沖洗眼睛,并請醫生治療。 4、遇以上情況均需同時持此標簽立即請醫生治療。
|
儲存和運輸方法:
1、藥劑放置應遠離食品、飲品、飼料和牲畜,置于兒童不能觸及處,并加鎖保存。 2、保持裝有藥液的容器密封。 3、不要使用裝過藥液的容器貯存飼料。 4、不要存放在陽光直射或高溫處。遠離熱源,明火或火花。 5、使用過的器皿須用水沖洗3次后埋掉。一旦有藥液漏出,用泥土或吸收材料吸收。毀掉空包裝袋,并按照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置所有的廢棄物。使用過藥械需清洗三遍,在洗滌藥械或處置廢棄物時不要污染水源。
|